杨凌示范区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情况

时间:2020-10-20 10:13:03  来源:农高会筹委会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杨凌示范区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情况


近年来,杨凌示范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力追赶超越,以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上合农业基地)建设为抓手,以丝绸之路经济带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建设和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为重点,主动作为,全力深化对外合作交流,服务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持续加快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一年来,杨凌示范区将上合农业基地建设当成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积极与上合各方就上合农业基地建设构想、方案、法律地位等系列事宜联络对接,促进各方共识。聚焦“交流、培训、示范”核心功能定位,邀请各领域专家教授,结合杨凌发展实际,提出了“一基地多平台、一中心多园区、一院多所”的建设思路,设计了“农业技术交流合作”、“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农业贸易和产能合作”等4个方面的主要功能,并围绕技术交流培训、科技创新示范、产业合作支撑等方面,筹划了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示范中心、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服务云平台等上合农业基地建设重点支撑项目。今年6月,上合组织秘书长诺罗夫发表视频致辞,对上合农业基地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二、持续深化对外农业合作交流

(一)交流合作日趋频繁。近年来,示范区与丝路沿线国家开展各类国际交流合作活动350余项,在沿线国家举办招商推介活动累计超过50次。接待来自65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考察团100多个近2000人(次),其中包括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柬埔寨副首相尹财利、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州州长、哥伦比亚卡萨纳雷省省长等30多位国外省部级以上官员,加拿大农业与农业食品部副部长、哈萨克斯坦农研中心主席等300多位专家教授,中国哈萨克斯坦陕西商会主席、德国中小企业协会总干事等40多个外国商(协)会负责人先后来杨凌考察访问。

(二)重大国际合作活动成效显著。随着农高会国际影响力日趋提升,哈萨克斯坦、荷兰、德国、乌兹别克斯坦等丝路沿线重要国家先后担任了农高会的主宾国,丝绸之路农业展成为了近几届农高会最受欢迎的展览活动。“一带一路”现代农业高端论坛、国际农业科技论坛等农业交流活动得到了丝路沿线各国的深度参与和积极评价。第26届农高会期间,来自58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外宾参会参展,其中,其中上合组织18个国家均派出代表团参展参会,共话农业合作,“上合元素”成为本届农高会新闻媒体的最大热点和亮点。

(三)深化交流合作成果丰硕。通过一系列国际合作交流活动举办、外事出访等工作的开展,近三年来,先后推动和促成示范区管委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区自贸办、杨凌创新创业园公司等与巴西、日本、美国、荷兰、加拿大、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家相关机构或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及备忘录,内容涉及肉牛改良、种业、草业、创新创业等。成功促成了杨凌示范区与德国拉滕市、荷兰韦斯特兰市签署建立友好姊妹城市关系合作意向。

三、国际合作平台作用有效发挥

近年来,示范区已累计实施“一带一路”农业合作项目30余项,并通过项目资金引导,支持和推动区内建立多层次国际合作平台发挥作用。截至2020年6月,丝路沿线国际合作园区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中哈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吉农业科技示范园基本建成,并已经顺利推进园区提升工程;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哈萨克斯坦现代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图尔根尼区正式挂牌成立,探索创新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的有益模式。中俄、中澳等园区完成一期建设任务,一批企业参与了园区建设,取得了多项重要的研究推广成果。在区内建设的中美内布拉斯加(杨凌)农业科技园、中以节水示范园都已全面建成开园。杨凌在莫桑比克、安哥拉等国建设农业园区的前期调研工作也已完成,即将启动建设。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农业科技创新园各方已就有关合作内容与方式达成了框架性共识,签署了合作备忘录。2018年11月,示范区积极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的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通报表彰。

四是现代农业援外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援外培训是杨凌示范区履行国家使命,承担国家任务的重要内容。自2005年以来,杨凌示范区始终坚持把服务国家外交总体战略作为矢志不渝的责任使命,秉持“友好交流,共同发展”的援外理念,勇于担当、大胆探索、积极进取,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开展援外培训125期,培训了110多个国家的农业官员和技术人才3046人,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农业援外培训杨凌路径。

(一)紧跟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服务外交总体战略。杨凌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个农业高新区,是中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的重要窗口。发挥农科教资源优势,开展对外援助工作是杨凌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2011年8月,杨凌被商务部批准为中国旱作农业技术援外培训基地,成为当时全国的第三个、陕西唯一的国家级现代农业技术援外培训基地。2018年,国务院第三次《批复》就开展援外培训的方向作了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建设‘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全面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特别是2019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合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上郑重提出,中方愿在陕西省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加强同地区国家现代农业领域合作。这为杨凌示范区抓好援外培训工作,服务国家外交总体战略、在更高层次履行国家使命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也极大地增强了示范区开展援外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聚焦上合组织国家,辐射带动广大发展中国家。紧跟国家战略,围绕建设“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杨凌先后组织开展了援外培训项目30期,共培训来自哈萨克斯坦、乌兹比克斯坦、加纳、埃及等40多个国家的600多名学员,培训地域涉及亚洲、非洲、南美洲、大洋洲等广大发展中国家所在区域。其中,以上合组织国家为主体的培训班10期,培训了13个国家的200多名学员;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体的培训班20期,培训400多名学员,初步形成了以上合组织国家为主体,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两翼,广泛辐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援外培训格局。特别是总书记发表“6.14”重要讲话以来,我们积极对接上合组织国家和国家各部委,先后承办培训项目6期,培训101人,为进一步密切同上合国家合作,配合国家实施外交战略作出了“杨凌贡献”。

(三)凝聚各方优势资源,形成援外培训强大合力。目前,通过援外工作的开展,我们已初步形成了以杨凌示范区为主导、高校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力量配合的培训体系。一是注重整合高校培训师资力量。根据受援国家和学员实际需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家教授为主体,国内外各大高校、各行业领域专家、农民技术人才等知名专家广泛参与的援外培训师资库,并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培训场地、实训基地、学员食宿安排等方面进一步丰富拓展。二是注重发挥企业作用。为丰富培训内容,为有条件有意向企业走出去搭建桥梁,还依托旱作农业援外培训基地平台,积极探索与省内知名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联合办班。先后与中铁一局合办的发展中国家公路、房建、污水处理施工技术培训班,与陕西建工集团合办发展中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开发与管理研修班、黑山交通基础设施研修班受到广泛好评。三是注重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既注重对接承办国家部委的援外培训任务,同时也广泛开展与省内群团组织等的联合办班。与陕西省妇联合办发展中国家剪纸及民间手工艺品制作培训班,累计培训172名学员,占年培训总人数的51.8%,杨凌示范区国际交流中心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丝绸之路妇女之家”。

(四)以受援对象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援外培训新领域。根据援外培训国家的不同国情和发展需求,大胆创新教学方式,拓展培训领域,围绕支持援外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组织举办了发展中国家干旱半干旱地区节水灌溉研修班、旱区农业生产环境调控研修班、水土保持与旱作农业研修班、现代农业经济管理研修班、中国家绵羊与山羊高效养殖培训班等以现代农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举办了发展中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开发与管理研修班、公路房建污水处理施工研修班、上合组织国家农业经济管理研修班、“一带一路”国家生态文明与气候变化研修班、执政能力与社会发展研修班、发展道路与经济建设研修班。围绕人文交流合作,组织举办了发展中国家剪纸及民间手工艺品制作培训班,受到了培训学员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拓展援外培训领域,丰富培训内容,搭建交流平台、增进双方多方友谊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五)创新培训模式,探索开展线上农业培训。今年以来,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员无法正常来华进行研学。为此我们积极对接上合组织秘书处、上合组织有关国家农业部,针对上合组织各国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开发制作不同产业类型的线上视频培训课程,开展农业技术远程培训教育,拓展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影响力。截至2020年8月底,已成功开展5期线上农业经济管理类培训课程,有来自近20多个国家的2000多名学员参加了线上培训,培训效果受到参训学员一致好评。线上培训便捷高效,突破时间地域限制,受众广,是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影响力有效途径。

编辑:白华武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了解陕西大事 关注陕西头条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邮箱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宣传自律管理承诺书

Copyright ©2006-2022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